[公告解读]哪些信息的披露需作"事前审核"?
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公告实行事前登记、事后审查制度。以下情况下交易所实行事前审核:
1.涉及配股、公募增发股票及其他衍生证券的发行与上市事项;
2.涉及《证券法》规定的上市公司收购事项;
3.上市公司实施分红派息、转增股本事项;
4.上市公司限制出售股票的解冻公告;
5.涉及上市公司暂停上市、恢复上市和终止上市的事项;
6.上市公司根据交易所要求刊登补充或更正公告;
7.中国证监会或者交易所认为需要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