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股票入门如何选股票怎样炒股票怎样卖股票如何炒短线怎样解套股票技术专题名家炒股经验
您的位置:首页-> 股票入门-> 怎样交易股票-> 浏览内容

委托申报是以什么最先成交的?


来源:把握股市马经 收藏这篇文章  推荐给朋友  本文已被浏览:
答:交易原则为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对投资者申报的委托,电脑撮合系统首先考虑的是价格。例如:集合竞价中,相同时间的两笔委托进入电脑撮合主机,甲买入委托价高于乙买入委托价,则在进行集合成交处理时对符合条件的甲和乙委托,甲先成交;如果甲卖出委托价高于乙卖出委托价,则乙先成交。在价格都相同的情况下,以“时间优先”。上述如果甲和乙的委托价格相同,甲的委托比乙的委托先进入电脑,则甲先成交。另一种时间优先的情况,在连续竞价中,如果甲、乙的买卖委托符合撮合条件,甲委托先进入电脑,则以甲的委托价成交。比如:甲填买入委托价8.60元,为买盘最高价,乙填卖出委托价8.56元,为卖盘最低价,此时,如果甲在时间上比乙先委托进入电脑,则以甲价成交,二者成交价为8。 

(来源:股市马经 http://www.goomj.com)

推荐阅读
本栏热门